中宣在线讯 日前,泾县男子杨某使用电子诱捕工具猎捕6只画眉鸟构成非法狩猎罪,被判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并没收作案工具。
2020年,杨某在泾县黄村镇、泾川镇晏公社区附近树林中,使用电子诱捕工具共猎捕6只画眉鸟。后杨某在S208榔茂路高湖村高坦组附近路段被茂林派出所民警盘查时抓获。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,自愿认罪认罚,将猎捕的6只画眉鸟全部放生。经查,其未办理狩猎证。
法院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杨某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期使用禁用的方法猎捕野生动物,情节严重,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狩猎罪,依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。考虑到杨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和认罪认罚态度,依法可以从轻、从宽处理,故作出如上判决。(杨梦 韩婷)
刷新